案例介绍:邓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,公司经营陷入困境,邓某也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,想办理贷款扭转经营状况却无银行放贷。邓某看到短视频的一条广告声称“无需审核征信就能贷款”,邓某联系对方并按照对方要求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、对公账号信息、个人身份证等资料,对方告知邓某可以再办一个公户账户,而且其公户银行流水不行,需要将流水做得“漂亮一些”才更容易获得贷款,邓某一步步按照对方要求办理,并把账号密码提供给对方。然而次日邓某就接到银行电话询问其资金流水异常的原因,同时公安机关也接到银行的报案开展侦查。经查证,仅用半天时间该诈骗团伙就使用邓某账户流转资金五百多万元。邓某供述,自己对该团伙有过怀疑,但是为了“走捷径”,还是决定铤而走险。

近日,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邓某明知会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,仍将自己名下对公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资金支付结算,情节严重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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